為提升求職市場薪資透明度,勞動部正研議調高職缺薪資揭露門檻,未來可望從現行每月4萬元提高至5萬元。初步規劃將以最低工資的1.75倍作為計算基準,若依明年最低工資月薪3萬900元換算,再以千位數四捨五入,門檻將落在5萬元。

現行未滿4萬元職缺須公開薪資
依現行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,如果職缺的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,必須公開揭示或明確告知薪資範圍,若未依規定辦理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勞動部表示,為進一步降低勞資雙方資訊落差,目前正研議修法,未來薪資揭露標準將不再採固定金額,而是考慮與最低工資連動,讓制度可隨整體薪資環境調整。

擬採最低工資1.75倍 門檻提高至5萬元
勞動部官員指出,這次規劃以最低工資1.75倍作為基準,是參考過去立法背景、現行薪資分布與相關政策討論後所提出的方案。若以明年最低工資3萬900元計算,換算後約為5萬元,也被認為是較合適的新門檻。
根據相關統計,113年初任人員薪資中位數約3.3萬元,75%分位數約4.1萬元。現行4萬元揭露門檻,大約涵蓋初任人員薪資分布的50%至75%;若提高至5萬元,則可進一步涵蓋約75%至90%的初任工作薪資區間。
勞動部認為,調高門檻後,將有更多職缺必須在招募階段明確揭露薪資,有助求職者更快掌握待遇條件,減少面試後才發現薪資落差的情況,也可促使企業在徵才時提高資訊透明度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