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管署長涉公務背信案 30萬元交保限境

環管署長涉公務背信案 30萬元交保限境

摘要檢方指出,本案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。檢調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,前往環境管理署等7處執行搜索,並通知顏旭明到案說明,同時約談14名證人協助釐清案情。

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等案,台中地檢署13日指揮調查單位展開搜索與約談。 檢方複訊後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,但尚無羈押必要,諭知以新台幣30萬元具保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。

顏旭明具保並限制出境

檢方指出,本案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。 檢調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,前往環境管理署等7處執行搜索,並通知顏旭明到案說明,同時約談14名證人協助釐清案情。

顏旭明在本案中被列為被告,檢方偵辦方向涉及公務背信等罪嫌。 相關搜索與約談行動完成後,檢察官接續進行複訊,檢視搜索所得資料、被告說明與證人陳述,作為後續偵查判斷依據。

台中地檢署13日指揮調查局人員大規模搜索環境部7處
(Pexels/示意圖)
偵查聚焦公務背信疑點

台中地檢署發布說明表示,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,認定顏旭明涉案罪嫌重大。 不過,檢方評估現階段沒有聲請羈押的必要,因此改以具保方式處理,並加上限制出境、出海等處分,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進行。

除顏旭明外,檢調同案約談的14名證人均於訊後請回。 由於案件仍在偵查階段,相關事證內容、涉案情節及是否另有其他責任人,仍須由檢方依卷證資料進一步釐清。

環境管理署為環境部所屬機關,署長涉入刑事偵辦並遭限制出境,勢必使外界關注機關內部行政程序與後續運作。 檢方目前仍朝公務背信等方向偵辦,後續是否追加偵查作為、傳喚相關人員或釐清具體損害情形,將視案件進度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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