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新興菸品外型不斷變化,市面上常見「電子煙」、「加熱式菸品」、「VAPE」、「維他命棒」、「果汁棒」等名稱,容易讓民眾誤以為只是一般霧化產品或較健康的替代品。國民健康署提醒,電子煙與加熱菸雖然原理不同,但都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,且在台灣已有明確法規管制,民眾若不清楚規定,可能在購買、攜帶、轉讓或使用時誤觸法令。
電子煙主要是透過電力驅動霧化器,將煙油中的丙二醇、甘油、化學調味香料或尼古丁等成分霧化後吸入肺部。即使業者包裝成「電子維他命棒」、「蒸氣果汁」等名稱,本質上仍屬電子煙類產品。國健署指出,電子煙可能釋出甲醛、乙醛、超細微粒與重金屬等有害物質,也可能造成成癮、二手煙與三手煙問題。
加熱式菸品則是透過加熱菸草柱或特定菸品產生氣霧,與電子煙的煙油霧化方式不同。不過,兩者都不等於「安全」。世界衛生組織也提醒,任何形式的菸品或電子煙都有健康風險,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且能幫助戒菸的產品。

最需要注意的是,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。依規定,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或使用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。也就是說,不論是在網路平台購買、社群私訊交易、實體店面販售,或面交轉讓電子煙,都可能涉及違法。
罰則也相當明確。製造或輸入業者若違法製造、輸入或廣告電子煙,可處新台幣10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;非業者若自行製造或輸入,也可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。販賣、展示電子煙或組合元件,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;供應他人使用可處1萬元至25萬元;使用者則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另外,許多民眾以為「不含尼古丁就沒事」、「只是水蒸氣」、「朋友送的不是買賣就不違法」,這些都是常見誤解。國健署提醒,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仍可能含有香料、溶劑與其他化學物質,吸入後仍可能刺激呼吸道或造成健康風險;而「供應他人使用」本身也在禁止範圍內,不是只有販售才會受罰。
青少年族群更是防制重點。業者常用水果、甜點、清香口味與潮流外型吸引年輕人,並在網路社群上以「比較不傷身」、「可幫助戒菸」等話術行銷。研究指出,曾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,未來嘗試紙菸的機率較高,若同時使用多種菸品,成癮與健康風險也會增加。
國健署表示,已持續請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實體店面,也監測購物平台、社群平台等非法販售情形。民眾若想了解電子煙與加熱式菸品差異、危害及法規,可參考國健署「你應該知道的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品30問」文宣。若有戒菸需求,應尋求正規戒菸服務,不要誤信新興菸品能降低危害或協助戒菸的行銷說法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