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無照男撞死騎車高中生肇逃遭羈押禁見

雲林無照男撞死騎車高中生肇逃遭羈押禁見

摘要事故發生在昨晚9時許,當時高中生騎乘自行車行經路口,與陳男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。被害人倒地後傷勢嚴重,後續經相驗確認死因為車禍撞擊造成嚴重創傷死亡

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發生死亡車禍,43歲陳姓男子涉嫌無照駕車撞上騎乘自行車的16歲高中生,造成被害人傷重死亡。陳男肇事後未留在現場救護或報警,反而駕車離去,警方追查後將人逮捕,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
高中生騎車遭撞重創身亡

事故發生在昨晚9時許,當時高中生騎乘自行車行經路口,與陳男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。被害人倒地後傷勢嚴重,後續經相驗確認死因為車禍撞擊造成嚴重創傷死亡,全案也因此由交通事故擴大為死亡肇逃案件偵辦。

檢方指出,陳男肇事後明知現場有人受傷倒地,仍未採取必要救護措施,也未立即通報處理。調查並發現,他為規避偵查,下車拔除車牌後離開事故現場,事後還向警方報案謊稱車輛遭竊,企圖混淆案情。

雲林無照男撞死騎車高中生肇逃遭羈押禁見
(Pexels/示意圖)
無照駕駛拔車牌離場謊稱失竊

警方獲報後調閱肇事地點及沿線路口監視器畫面,循車行軌跡追查,於今天凌晨1時許將陳男逮捕到案。警方並對陳男實施酒測,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.10毫克,相關採證資料已移送檢方釐清責任。

雲林地檢署今天下午進行相驗後,認定被害高中生因車禍撞擊導致嚴重創傷死亡。

檢方審酌目前仍有相關證人尚未到案,陳男涉案後續行為可能影響證據保全與案情釐清,認定有逃亡、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,具備羈押原因與必要性,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法院審理後裁准,案件將持續偵辦。

※ 圖片為示意畫面,僅用於新聞報導與合理使用